标题 | 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本部位于金华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共24人,其中辅导员岗位9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7人,管理岗位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浙江师范大学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主题设为“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rsk@zjnu.cn。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rsk@zjnu.cn)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rsk@zjnu.cn)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于2014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网上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岗位(岗位编号:201407)、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岗位(岗位编号:201408)和后勤集团行政管理岗位(岗位编号:201418)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钟老师、杨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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