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石林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 ||||||||||||||||||||||||||||
内容 | 经批准,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9名(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板桥镇中心学校2名,西街口镇中心学校小学部3名,圭山镇中心学校小学部4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基础理论扎实,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符合岗位所需的全部条件。 (三)具体条件 1.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 师范类: 2008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 非师范类:2008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 2. 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 师范类:2008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且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 非师范类: 2008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且专业对口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全县共招聘小学教师9名,其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2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各1名。具体岗位如下:
四、招聘程序、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招聘程序:1.拟定招聘方案;2.发布招聘信息;3.组织报名;4. 资格审查,公示报名结果;4.组织笔试、面试,公示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6.考核、体检;7.公示拟招聘人员;8.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办法及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人事、保密等部门全程参加,招聘结果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 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提交材料:考生报名需持《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未就业证明;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0年月5月19日至5月2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7786955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30%,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占20%)。 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领准考证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教育服务窗口。 石林籍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石林籍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加分以最高项为准,不予累计。 笔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和加分作为考生进入面试的基础成绩进行公示。 根据已公示的考生基础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名单公示之日3天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再加上考生进入面试时的基础成绩作为考生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 3.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通过考核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核和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 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须在体检名单公示之日3天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考生。空缺名额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体检合格后,依据报考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准,按昆明市人事局、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通〔2008〕54号)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再按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昆政文〔2008〕21号)文件相关规定,实行新人新办法,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进入石林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六、监督举报电话: 主管部门举报电话:(0871)7786959 人事部门举报电话:(0871)7796492 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7796265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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