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昭通市镇雄县国有林场(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镇雄县国有林场 (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镇雄县国有林场(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要求 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2寸彩色证件照及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到镇雄县国有林场(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址:镇雄县南大街81号。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四、工资待遇 (一)一经录用,由镇雄县国有林场(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工资待遇:1180元/月。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镇雄县国有林场(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3120765 镇雄县国有林场 (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Dz6S9yl3kwnlGjYeDau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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