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0年盘龙区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盘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盘龙区生物资源开发与创新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 公开招聘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1.盘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划岗位,1名; 2.盘龙区生物资源开发与创新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综合岗位,1名。 三、公开招聘范围、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一)规划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毕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综合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及相关专业毕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受到过劳动教养的; 4.在公务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面向全省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9日至2010年6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第十一中学(穿金路310号)。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本人近期半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5)《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6)《盘龙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统一参加盘龙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1.笔试。报名资格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以及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进入体检人选自愿放弃的不列入考核对象,空缺的名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盘龙区农业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核结果,经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分别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区农业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邀请盘龙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徇私舞弊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盘龙区农业局 0871—3166131 监督电话:盘龙区人事局 0871—5614685 盘龙区监察局 0871—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局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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