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系统201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盘龙区卫生局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区人民医院、联盟卫生院、龙泉卫生院、茨坝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5个医疗机构为盘龙区卫生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双哨卫生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为盘龙区卫生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二)招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除岗位其他条件中注明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均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除外。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材料 (一)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9日——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昆明市第十一中学(穿金路310号) (二)持有效材料到规定地点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 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4. 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范围为医学类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持《昆明市盘龙区人事考试报名通知单》到盘龙区卫生局(拓东路117号)八楼卫生人才分中心领取。 2.笔试日期:2010年7月3日上午9:00——11:00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二)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七、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考核未能通过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举报监督电话 盘龙区监察局: (0871)-3165865 盘龙区人事局: (0871)-5614685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昆明市盘龙政务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招考单位申请查分。 (二)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盘龙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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