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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曲靖市师宗县2010年教育系统人员调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师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建立和完善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教育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师宗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师办通〔2009〕58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2010年教育系统人员调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公开调聘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调动全县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师宗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调聘范围
    2010年师宗一中、师宗二中、师宗三中、丹凤小学实行公开考试调聘教师;其它学校之间的调聘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三、调聘原则
    坚持有编有岗、资格准入、从严控制、强化管理、公开考试、择优调聘的原则。
    四、公开考试调聘
    (一)调聘学校岗位
    
    (二)调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师宗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正式教师。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别的教师资格可报低级别的调聘岗位。小学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专业对口。
    4.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有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有课堂教学竞赛获奖、其它教育教学相关比赛获奖、学生竞赛指导获奖或有在教育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6.近三年来,中学有一次教学成绩在本校同级同学科教师总数的名次前50%以内(四舍五入),小学有一次教学成绩在本校同级同学科教师总数的名次前30%以内(四舍五入)。同时担任高年级和低年级的两个学科教学以高年级成绩计算。无考试名次者,教学成绩经学校考核为优良以上。
    7.普通话报语文岗位达二甲及以上,报其它岗位达二乙及以上。
    (三)调聘办法
    1.公示方案
    报名前在师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qjsz.xxgk.yn.gov.cn)和师宗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时间:7月12日至7月19日。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0日—23日,共4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师宗县教育局。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免冠同底半寸近照2张。按就业考试标准缴纳报名费。
    3.资格审查
    教育局根据报名条件对教师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调聘考试。报考人数与调聘岗位数应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则取消该学科岗位考试。
    4.组织考试
    统一参加师宗县2010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
    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4个科目。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各占50分,合卷总分100分(按50%计算计入总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分别占100分、50分,合卷总分150分(按100%计算计入总分)。考试分为高中、小学两个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要参考教材。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报考者可到曲靖教育信息网站下载。
    考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3:00—5:0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试地点:师宗一中。
    5.考核调聘步骤
    (1)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按调聘岗位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考试总分相同优先顺序依次为: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前者;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优秀多者;学历高者;论文获奖或发表级别高者;普通话等级高者;年龄大者。
    (2)考核由进人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调查情况、实际讲课(多媒体现代化教学)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取消该岗位调聘。
    (3)按照笔试成绩和进人学校考核合格者办理调聘手续。
    6.阳光公示
    分步进行调聘岗位、报名资格、考试成绩、拟调聘人员公示,每个阶段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有举报者,由调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五、其它学校教职工调聘
    (一)调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师宗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正式教师。
    3.教龄满3年及以上。
    (二)调聘手续
    本人申请→调出学校签署意见→调入学校考核签署意见→送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县教育系统人员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聘手续。
    六、相关事项
    (一)师宗职校、教师进修学校、县幼儿园、丹凤一中、凤山小学等学校经教育局研究同意的已借调人员,在有编制的情况下按借调年限逐年消化,2010年不新进人。
    (二)师宗一中、师宗二中、丹凤小学现有借调人员,一律按公开考试调聘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三)县外申请调入我县教育系统的,执行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关于印发师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有关规定的通知》(师人〔2006〕1号)中“除接收单位必须有空编,人员调动符合流向外,还必须符合(师发〔2005〕12号)文件之‘配置录用安置工作人员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同时符合相应教师资格准入条件。城区学校不准接收。
    (四)2010年教育系统(含县直、乡镇)不准产生新的借调(借入、借出)人员。
    七、工作纪律
    (一)调聘工作必须遵守组织原则和有关规定,按进人计划接收,实行政策条件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调聘工作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管理权限审批,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申报的有关材料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从事调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四)为加强对整个调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特设立0874—5752426(县监察局)、0874—5768113(县人事局)、0874—5753809(县教育局)三个监督举报电话。
    八、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0年教育系统人员调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师宗县2010年教育系统人员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宏斌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张晋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杨小青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满盈全  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李彦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产业办主任
    赵建书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杨自力  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戴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福芬  县编委办副主任
    黎建学  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李佳双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鸿亮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王海玲  县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牛升堂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赵师毅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家才  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满盈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鸿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九、本通知精神由师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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