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一、学校简介 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是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学校位于昆明金殿公园西侧的青龙山上,内设机构二科二室,现有教职工30人。开办专业有珠宝鉴定加工销售、化工工艺、化工电气仪表、化工机械、化工分析、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等相关专业,现有学生830人,主要是培养中级技工人才,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技术工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a、基础课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即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b、学生管理教师必须是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岁以下,即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c、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d、招就办工作人员是中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即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其他国有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直接到校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和 替代他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金殿青龙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证书的原 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简历一份;近期免冠照1张。 5、联系人:柏梦如、张仲良,联系方式:5010340 (二)报名要求: 必须符合学校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和能力。基础课教师要能歌善舞,有一定舞蹈能力;学生管理教师要有班主任经验,必须提供班主任经验的证明;招就办工作人员不是人力资源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一) 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31日学校内领取,联系人:柏梦如、张仲良;联系方式:5010340。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 3、考试时间:2011年6月3日 4、考试地点:昆明市人才市场 民航路229号5楼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为1:3比例。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岗位和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担任教师所具备的素质、与人沟通和合作的能力等;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对教材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以及与学生的沟通能力。试讲内容提前3天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抽取,考生试讲完成后必须提供试讲教案。 3、面试和试讲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面试和试讲时间:2011年6月24日全天进行;地点:待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柏梦如(13118718395)、张仲良(13170615168)。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笔试、试讲和面试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卷面成绩总分35分。 (三)试讲卷面成绩总分25分。试讲内容提前3天告知考生,考生试讲完成后必须提供试讲教案。 (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 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和体检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产生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分数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己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分数的高低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313591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192326 第十纪工委:3161132
2011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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