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内江市隆昌县关于公开招聘2011年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 ||||||||||||||||||||||||||||||||||||||||||||||||||||||||||||||||||||||||||||||||||||||||||
内容 |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县城初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隆昌县县域内公办在职教师中公开招聘24名优秀教师到县城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计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2011年隆昌县公开招聘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编制许可、工作需要、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隆昌县县域内公办学校在职中小学、幼儿教师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身体健康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 2、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任教满五年,即2006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在近五年(2007年—2011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或获得一次中心校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性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6、高中、初中学校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岗位,小学学校教师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才能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7、为保证农村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申请报考人员需经学校审核材料后集体研究,所在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 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隆昌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4、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标准证件照5张,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5、审核: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在报名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对提交无效材料的人员和不符合报考规定者不予报名。 6、教育局将在报名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等内容进行公示。 7、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1年隆昌县公开招聘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申请表》,报考者按招聘学科报名,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8、其他: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考试考务费100元。 六、招聘办法 1、招聘方式: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除小学音乐和幼教学科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外,其余招聘学科只进行笔试,不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有面试要求的,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开考比例: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考聘岗位数的比例在3:1及以上方能开考;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经县2011年隆昌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适当缩减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指标。具体缩减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指标情况,另行公告。 3、笔试: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2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2)笔试地点:隆昌幼儿师范学校。 3)笔试内容:初中英语、物理、生物学科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下的专业知识,不超过该学科高中新课程标准; 初中数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笔试内容与2011年隆昌县新教师招聘公告中的笔试内容相同,即:为教育公共科目知识(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下知识,不超过该学科高中新课程标准); 小学音乐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科目知识(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大学本科及以下的专业知识; 幼儿园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科目知识(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范围。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统一阅卷,阅卷完成后公布成绩。 5)笔试成绩查分:如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问,请于8月13日上午12时前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申请查分,查分办法参照普通高中升学考试查分办法进行。 4、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查分结束后,音乐、幼教学科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出现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两科成绩均相等,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8月13日下午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公示栏和隆昌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lcxjyj.net.cn)公布。 2)面试时间: 2011年8月14日上午8:30分开始,面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不递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是进行教育教学等能力的测试,音乐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采取现场能力展示、完成规定内容的测试方式进行。 5)面试程序: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依面试顺序号进行面试,采取隔离回避制,一律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6)面试成绩公布:2011年8月14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和隆昌县教育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并等比例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7)其他: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人员须交纳面试费80元。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对象:对照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类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参加工作时间早者—骨干教师级别高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学历高者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顺序按照此顺序确定)。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考聘的下一环节。 4、考核内容: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联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教学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应以真实姓名向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监察局举报。 九、聘用办法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聘用人员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参加工作时间早者—骨干教师级别高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学历高者的顺序依次确定。 另:考聘到城区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及岗位聘任、工资待遇等按照现行人事政策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聘用人员退回原学校,并登记在册,作为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处理。 本简章由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到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县教育局咨询或登陆隆昌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lcxjyj.net.cn)查询。 咨询电话:隆昌县教育局 3900680 3900635;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91709 举报电话:隆昌县监察局 3923313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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