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连云港市灌云县城管监察大队11月份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定员不定编)。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01室)。 3.报名费用:100元/人。 4.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5.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考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以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01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灌云县万邦劳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定员人员待遇按照县编委《关于建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定员管理制度的通知》(灌编〔2011〕19号)精神执行。 四、附则 本简章由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8161172 附件: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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