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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优化住建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建委所属的1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1日至199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5月21日),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部分岗位为1:5,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27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部分岗位为1:5,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2年6月1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部分岗位为1:5,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网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知识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网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电话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025-68505866 市城市道路项目储备中心:025-84784427 市规划建设展览馆:025-57717114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025-84715667、84715216 市白蚁防治研究所:025-52379822 市市政管理处:025-86996100 市供水节水管理处:025-52270008 市市政工程建设处:025-86587191、86587196 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025-85412658 市建筑安装管理处:025-84632224 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4688582 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025-84480384、84484332 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025-84871613 市建筑职工大学:025-58714070 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25-86655053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市住建委:025-83734391 五、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025-83734720(市住建纪工委、监察室)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1、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分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立于1995年,位于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大厅2楼,中心正式员工29名,主要职能是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商务等服务,并对建设工程交易秩序进行管理。近年来,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转型、创新和跨越”的发展之路,立足“阳光交易、高效服务”的宗旨,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有形建筑市场的内涵和外延,努力建立招标投标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不断开创工程交易服务新局面,先后荣获“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等称号;“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荣获“江苏省及南京市纪检监察创新工作一等奖”、“江苏省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化应用优秀项目”、“省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创新特等奖”等奖项,工程进场交易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南京市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储备中心于2004年12月成立,单位地址为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8楼。主要承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参与住建委组织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2、承接市住建委下达的远、中、近期储备任务,组织开展项目建议书、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分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 组织进行项目前期各阶段工作的评估、论证和报批工作;对社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至初步设计实行阶段代建管理;承担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前期专题咨询报告(区域道路网规划、交通组织分析、环境评估等)的编制工作。近年来获得南京市“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是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展示近2500年南京城建史、近几年城市建设巨大成就及建设规划的专业展览馆,位于南京市玄武门22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全馆占地 23000㎡,集城市发展沿革、城市建设成就展示、规划公示、在建重大项目介绍诸功能为一体,为目前全国同类展馆规模最大,设施最为先进的场馆之一。 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1年5月,为市处级全民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华侨路28号。作为全市唯一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日常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八项工作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与政策,调研并起草有关配套政策。二是负责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管理。三是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报批资料,发布拆迁公告。四是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受理、审理和送达。五是负责对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六是负责拆迁实施单位及评估机构的管理,对动迁人员及评估人员进行培训。七是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咨询和城市房屋拆迁上访事项的处理。八是负责三区二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业务的指导。在城市房屋拆迁改变为房屋征收以后,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近年来,市拆迁办坚持以依法拆迁、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主线,不断调整完善拆迁配套政策,加强服务管理,严格规范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2004年以来,连续七年被省建设厅评为拆迁管理规范化先进单位,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迎接十运会 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2006年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城乡携手、共建文明”先进单位,2008年被市政府评为奥运期间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市委政府授予2007—200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市住建委、市总工会评为2010年度城乡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同时多人多次在各类省市级评选中被授予先进个人、立功个人称号。 南京市白蚁防治研究所(管理处)成立于1958年4月,坐落于白下区虎踞南路88号,是集白蚁防治管理、服务和科学研究于一身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江苏省白蚁防治协会秘书长单位和秘书处办公所在地。单位职能主要是管理和指导南京地区的白蚁防治工作;承担全市房屋新建、改建、翻建、扩建及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白蚁预防;负责对房屋白蚁危害进行检查和灭治;制定白蚁防治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开展白蚁防治技术服务和药械研制;承担全市白蚁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等。 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业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能: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初审上报与日常动态管理,以及本市行政区、开发区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现场管理工作。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成立于1995年8月,具体负责城市供水和节约使用城市供水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能为:一是供水管理方面,负责供水行业的规划编制;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对供水企业的水质、水压和服务实施监管;依法对城市供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城市节水管理方面,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工业产品用水和生活用水定额的制(修)定;按年度依据定额和实际用水情况制定、调整、下达并考核及用水计划指标;定期组织、指导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组织、指导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验收、考核、报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依法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开展节水宣传、节水培训、节水科研和节水技术推广;依法对配套建设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进行监管;依法对城市节约用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负责自备供水企业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建设附加费的征收。四是负责供水行业行风建设、文明创建,以及“三来”处理、“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成立于1997年7月,位于南京市虎踞南路11号。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近年来先后承建了江北大道一至四期拓宽改造、玄武湖环境综合治理和引水工程、外秦淮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路-中山路 -中山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工程、城北护城河及外金川河环境综合整治、滨江风光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一批市级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工程项目投资累计逾40亿元。 南京市城建中专于198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建设系统唯一一所省级合格、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民事业单位。学校主要从事城建类中专学历教育和行业职业培训,并逐步向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拓展,为城建系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在城市建设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校以来,学校面向社会和企业开设了地铁、市政、燃气、公交、建筑、供水、园林、旅游、环卫、房产等10大行业的近30个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500人左右。学校培训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和市安监局等上级机关的指导,培训种类较多,形式多样,十多年来创造了优异成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行业各部门的广泛好评,现年培训量逾万人次。培训中心具备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工升级培训点、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场内机动车驾驶等工种考核基地等数十种资质。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于1975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2000年增挂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的牌子,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分包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市场的日常管理。其职责是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日常管理工作,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小型项目管理师的注册登记及资格管理工作,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对建筑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房屋建筑企业的相关统计等工作。今年被住建部、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连续获得“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历年获得省住建厅“全省建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984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经江苏省建设厅核准从事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职机构。受住建委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近年来,先后获评“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江苏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江苏省服务质量奖”、“江苏省检测先进机构”、“江苏省A级信用等级检测机构”、“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是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白下区八宝东街1号4楼。主要职能是受住建委委托,负责全市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 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位于白下区苜蓿园大街45号,主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和管理,组织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向财政划转施工作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以及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及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1982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单位地址位于南京市解放路38号,现有编制40名,是南京市住建委系统内的一所行业教育培训基地。学校成立至今已有近三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为我省、市建设系统培养了一批基层领导和一线工程技术人才。学校现已形成集成人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和建设系统内各项岗位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办学格局。学校长期以来一直竭诚为省、市城建建设事业服务,紧紧围绕着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市场的需求,坚持按需办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科学育人机制。 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11年8月由市编委批准成立,单位规格为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单位地址为建邺区安国村62号。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南京市住建委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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