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充县南部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南部县县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考聘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考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符合考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2009年12月1日后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考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其它条件详见《2012年南部县县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考聘条件一览表》,本次考聘年龄周岁的计算时间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五)凡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如要参加本次考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凡参加本次考聘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考聘条件,取消考聘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4至2012年6月6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 南部县人才中心(新县政府背后) 联系电话:5588190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的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2012年6月7日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五)《准考证》领取:2012 年6月8日工作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为面试和笔试(综合知识考试)。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由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计划。开考时因故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 (一)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通知。根据各具体岗位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聘名额按2: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纳入笔试),因报考人员面试缺考,进入笔试人员的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参加面试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由此出现的笔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不纳入笔试考试范围。因面试、笔试对象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笔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三)政策性加分。符合中央、四川省加分政策的,按照政策规定加分。考生加分资格由县人社局审查确认,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分值和权重。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笔试占50%。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 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首先按国家、省、市规定的优先政策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再按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最后,如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待定。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初检公示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在体检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 七、考核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报考相应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进行资格终审后。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后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出现缺额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相应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向所聘单位以外流动的,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九、递补原则 在体检、考核和公示、聘用四个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需递补时,各递补一轮,如果递补对象因考试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核。 十、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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