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 3、年龄在35周岁(1981年8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 4、宁波大市常住户口(以2016年8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为浙江省生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和生源。 5、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6年8月2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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