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
内容 | 为提升镇区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兴仁镇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数量: 6-8名,其中女性1-2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乡镇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或相当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或相当学历。 4.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有汽车驾驶证者。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兴仁镇政府文书室,联系电话:86619027。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在相片栏粘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 (四)考察 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公示7天。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参照镇城管协管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仁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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