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人数 |
职级 |
报考范围 |
职位要求 |
01 |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
副科长级 |
全市各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干部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环保方面工作5年以上并任科员3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 |
具有本市户籍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环保方面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中级职称两年以上,或从事环保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 |
02 |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
副科长级 |
全市各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干部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宣传文化工作5年以上并任科员3年以上;熟悉宏观政策及宣传文化相关方面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 |
具有本市户籍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宣传文化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中级职称两年以上,或从事宣传文化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宏观政策及宣传文化相关方面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 |
03 |
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
副科长级 |
全区各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干部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统计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任科员3年以上;熟悉统计工作政策和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 |
04 |
团区委副书记 1名 |
副科长级 |
全区各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干部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7周岁以下;任科员1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