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卫生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学教学岗位3人,护理学教学岗位2人,计算机网络技术教学岗位1人,医学检验技术教学岗位1人,医学影像技术教学岗位1人,会计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临床医学教学、护理学教学从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员中公开招聘;会计岗位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员中公开招聘;计算机网络技术教学、医学检验技术教学、医学影像技术教学等岗位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二)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员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后出生),中级职务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7年9月后出生),报名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近三年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2010年7月后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可免考基础理论知识,直接进入实作实训、试讲及面试,并以实作实训、试讲及面试成绩与其他应试者的实作实训、试讲及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报名时提交。 (六)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原任职单位同意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止。 (二)报名地点:临沧卫校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2012年10月13日下午2:30至5:00进行试讲、实作实训、面试。 (四)考试地点:临沧卫校。 五、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相关条件方能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方式 招聘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的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1:3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后开考。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实作实训、试讲及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 (一)临床医学教学、护理学教学、计算机网络技术教学、医学检验技术教学、医学影像技术教学岗位 1.基础理论(笔试)30% 临床医学教学岗位考《诊断学基础》,护理学教学岗位考《内科护理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岗位考《信息技术基础》,医学检验技术教学岗位考《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技术岗位考《影像技术学》。笔试为闭卷考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登分均在领导小组及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时间120分钟。 2.实作实训考核30% 临床医学教学岗位考核体格检查,护理学教学岗位考核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计算机网络技术教学岗位考核网页制作,医学检验技术教学岗位考核检验技能操作,医学影像技术教学岗位考核阅片,时间30分钟。 3.试讲20% 岗位要求的专业科目,时间30分钟。 4.面试20% 主要考核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时间15分钟。 (二)会计岗位 1.基础理论(笔试)50% 考《会计学基础》,笔试为闭卷考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登分均在领导小组及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时间120分钟。 2.面试50% 主要考核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时间15分钟。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公布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当综合成绩一样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 考试成绩合格,由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九、聘用和工资待遇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126457 临沧卫生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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