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温州市洞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洞头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划招聘1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2年洞头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岗位及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及相关专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洞头县计生卫生局办公室(洞头县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577-63482064。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个人材料: (1)《洞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及地址等有关信息。考生须对本人所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蓄意隐瞒者,取消资格。 有关考试的事项将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thrs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按照《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录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 2.考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录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考生,加试选择。 2.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护理、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历届生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均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之后,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2012年洞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计划表 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2012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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