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青岛市大场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区管理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5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应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统一调度;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参加非法组织,无获刑、劳教、收容等不良历史记录,未违犯计划生育政策; (五)优先招聘条件:退伍军人、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30周岁以下的、镇内的均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大场镇组织办(电话:58700979)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证、荣誉证书、计生(未婚)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和计生办出具)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半身免冠近照2张,填写好《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镇组织办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实。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负担。 (四)政审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录用后具体从事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协管员等岗位。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等实发不低于1600元,投五保。工作满一年以上,其他福利待遇依照镇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黄岛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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