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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内容
    一、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招聘人数
1 消化内科 医生 内科学、消化内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
2 精神医学科 医生 精神医学博士研究生 1
3 老年病科 医生 神经内科博士研究生 1
4 风湿科 医生 内科学、风湿病学等相关专业博士 1
5 内科 医生 内科学硕士以上学位 2
6 心脏外科 医生 心脏外科博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且有中级职称 1
7 神经外科 医生 神经外科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 1
8 麻醉科 医生 麻醉学博士研究生 1
9 妇产科 医生 妇产科博士研究生 1
10 儿科 医生 儿科学博士研究生 1
11 呼吸内科 医生 呼吸内科博士研究生 1
12 胸外科 医生 胸外科博士研究生 2
13 重症医学科 医生 内科学博士研究生 1
14 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 研究人员 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1
15 泌尿外科省级重点实验室 研究人员 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1
16 海印院区ICU 医生 内科学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 2
17 急诊科 医生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或内科学博士研究生 1
18 眼科 医生 眼科学博士研究生 1
19 耳鼻喉科 医生 耳鼻喉科博士研究生 1
20 康复科 医生 临床医学或中医骨伤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1
21 检验科 技师 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1
22 转化医学实验室 研究人员 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4
23 放射科 医生 医学影像学博士研究生 1
24 超声科 医生 医学影像(超声)硕士以上学位 1
25 病理科 医生 病理学博士研究生 1
26 营养科 医生 临床营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1
27 信息科 工程师 计算机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1
28 总务科 机电工程师 机电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
  合计     34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学院网站、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在发布招聘公告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至2012年12月31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期限内直接送交或以邮寄方式递交以下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个人成就资料,并标明应聘岗位。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对收集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邮件或网站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报名地点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邮政编码:510120)。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20-83062928。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专业技术人员
    (1)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须进行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2、管理人员
    应聘管理人员须参加广州医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专业技术人员
    (1)高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10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加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2、管理人员
    应聘者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三)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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