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必须在开考前40分钟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候考室,应交由成绩公布室工作人员保管。 三、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准串座。 四、考生佩带统一的顺序号牌进入面试室,不准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资料,不准将面试记录的资料带出面试室,不准录音。 五、面试时,不得自报姓名,不得在答题时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考官询问也无须回答。 六、不准在候考室、面试室内吸烟。 七、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室到成绩公布室等候成绩公布(如有物品保管的在成绩公布室取回),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