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聘普通雇员公告》的安排及相关规定,龙岗区经济促进局选聘普通雇员的面试、体检及考核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8905246)或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通讯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0楼1032室,邮编:518172,联系电话:28948922,28948203),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公示期满,将拟雇用人员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批。最终雇用以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批复为准。 附件: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聘普通雇员拟雇用人员名单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