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面试通告 |
内容 |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文山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非法检系统)面试工作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面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了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单位所属州市”为“文山州”的非法检岗位,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了网上确认的人员和2015年定向考录文山州村社干部岗位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 (二)地点:文山州第一中学2号教学楼。 二、面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持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 (二)持网上确认表原件; (三)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其他有效证件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四、面试内容 主要是通过给一组考生一个问题,让考生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讨论,来检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能力、说服能力、情绪稳定性、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非言语沟通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8月23日上午8:30,全体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了网上确认的考生到文山州第一中学2号教学楼前操场上进行考前事项告之和模拟抽签。 (二)8月23日下午,请各位考生关注文山州人社网,查看面试考试时段。 (三)8月24日上午或下午时段的考生,请于面试前60分钟,即上午7:00,下午13:00前到达文山州第一中学2号教学楼前的操场,按网上发布的面试时段编排组次列队抽签决定面试考场。上午7:30,下午13:30未到达考点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5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四)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监督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又未交给工作人员保管或带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五)面试时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九)实行回避制度,若遇需要回避的情形,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回避。 (十)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十一)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十二)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面试的相关说明 (一)面试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阶段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将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文山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7天。 (四)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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