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1、属于在职人员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3)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4)体检表一份;
 (5)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6)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属于应届毕业生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如属2011、2012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省教育厅(或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3)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4)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5)体检表一份;
 (6)个人简历一份;
 (7)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各一份;
 (8)学历、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业务审查材料在公示结束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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