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 ||||||||||||||||||||||||||||||||
内容 |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确定的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的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17日9:30至19日17:00的工作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见下表):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 028-87393243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城东病区) 028-88424381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8-85589309 省肿瘤医院 028-85420339 省妇幼保健院 028-65978220 省第四人民医院 028-86656131 省第五人民医院 028-86603096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0817-2262115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0830-3165060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0830-3101180 省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028-84879691 省卫生信息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028-86133242 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 028-86137028 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028-86135039 省卫生厅项目管理中心 028-86133470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http://file.scpta.gov.cn/2013131/2013131171021_n_10483.html 201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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