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16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 |
内容 |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 二、时间安排 我院在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复试报到地点:广州市中山二路中山大学北校区办公楼后座214室。 1、9月28号开始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申请人同时将电子版资料上传到推免服务系统或提前发送到zdykyjs@163.com。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第一批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 2、9月28日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 3、9月29-30日进行第一轮复试。 4、10月8日前确定第二轮复试名单 5、10月9-10日进行第二轮复试。 6、10月15日前确定第三轮复试名单。 7、10月15-16日进行第三轮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我院通知为准。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同学需尽快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复试确认。 三、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学生证复印件1份; 4、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原件及上述资料的纸质版。 四、复试办法 复试以面试为主,相关学科根据需要必要时可进行笔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没有录取可以进行调剂,参加其他专业复试。 五、录取 1、按所参加复试专业的的复试成绩进行排名。 2、直博生及推免硕士生分别排序(含优生优培); 3、如因直博生录取名额受限的同学可转为申请推免硕士生。 4、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4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可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六、体检 1、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北校区门诊部; 2、自行体检的考生亦可持中山大学体检表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但须于10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回我院。 七、相关信息 1、2016年中山医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办公楼后座214室 联系电话:020-87331459 电子邮箱:zdykyjs@163.com 联系人:朱老师、黄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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