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4名(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具有硕士学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校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验;(2)具有一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验。 7.所学专业需与学校开设专业相关。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E-mail或邮寄方式投递。 报名网址:http://jseti.njhosting.cn/jianli/dengji.htm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以上材料请整理为一个word文档,文档标题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考试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7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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