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福建工程学院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内容 |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在2013年春季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登录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页(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下载报名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与个人简历同时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表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报名者的报名及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 2013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28日。未按规定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报名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及个人简历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页(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及现场确认、笔试面试时间安排。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页(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发布。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已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2)应届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3)留学回国人员 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应聘资格补充说明: (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五、考试考核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0:60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页(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公布。 2.各用人部门分别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有关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3106 3.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与福建工程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傅老师、田老师 2.电子邮箱:rczp@fjut.edu.cn 3.联系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0 传真:0591-22863047 4.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乘123、48、157、89路公交车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下车)。 八、本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fjrs.gov.cn)和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上公布。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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