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台山市区城市管理,经报市城市管理局批准,决定在台山市内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条件 本岗位适合男性,要求台山市户籍,懂台山话,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待遇及管理办法 (一)凡录用为城市管理协管员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期1年。聘任期满,经考核为称职的可续聘。 (二)基本工资1500元,有社保。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单位及地址 1、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地址:东城大道92号,电话:5650985; 2、台山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地址:桥湖路35号首层,电话:5524181。 (二)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7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3:00-5:00时。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本通告由台山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台山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