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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11月21日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增设公益性保洁岗位的批示意见,经发布公告进行组织报名,将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进行公示详见:http://www.cc.ccoo.cn/webdiy/1536-64757-12319/newsshow.asp?id=64757&cateid=651675&nid=1035798 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疑异的,请到县就业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县就业局给予办理相关聘用上岗手续。 监督电话:2622309; 咨询电话:2621719、2623910; 联系人:文廷国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