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南宁市建筑管理处招聘启事 |
内容 | 经南宁市公务员局批准,南宁市建筑管理处2013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岗位人员,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服务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熟悉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服务意识好,事业心强,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身体健康。 2、岗位资格条件 女性,35岁以下,本科学历,有南宁市城镇户口。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建筑管理处人事科3楼308室(南宁市金花路3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人员填写《南宁市建筑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除外)。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本单位公示。 五、考试 (一)考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考试对象。 (二)考试形式 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考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考试时间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四)考试地点南宁市建筑管理处 六、考核 对考试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单位组织体检人选到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当资质的医院按照公务员现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聘用 (一)经处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处按照《南宁市机关工勤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招聘原则和纪律 (一)坚持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联系电话:5591531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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