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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肥市庐江县2013年人才引进招聘教师公告
内容
    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人才引进中学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人才引进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其中报考体育学科的为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条件:
    1、人才引进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须具有本科学历),对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报考体育学科的,放宽至本科学历。
    2、公开招聘
    报考高中、庐江四中和庐江中学实验初中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初中和小学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校的须具有特殊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镇幼儿园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可放宽至中专(中师、幼师)学历。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高中的须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校的须具有特教类教师资格证。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考学科相一致;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引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本县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聘人员。
    三、引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教师共177名,其中人才引进38名,引进单位为庐江中学和庐江二中;招聘教师共139名,分别为高中6名、初中61名,农村小学47名、县特校1名、基层镇幼儿园2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引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9 日9:00至5月 15 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 5 月 16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 5 月 17 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人才引进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2、招聘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 5 月 20 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为6月1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庐江县教育局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从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其中人才引进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0人及以上岗位的按1:2比例、10人以下岗位按1:3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被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的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六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其它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函(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等项内容)以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提供经导师签字和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特校面试方式另行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讲课前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讲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下同)。
    体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引进、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学科岗位计划数。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缺额,从所引进、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的从所引进、招聘相应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自主择校
    对拟引进、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及基层镇幼儿园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考生开展自主择校,其它岗位人选直接进入聘用程序。自主择校前在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布各学校岗位。
    自主择校是指根据公布的招聘学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学科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从所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校。
    自主择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七)聘用
    1、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教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才和招聘人员均实行编制内合同制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聘用人员与所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岗位首聘期限为3年,人才引进岗位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本次引进和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3819、873389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jrs.gov.cn/)
    庐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ljedu.gov.cn/)
    庐江县2013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 江 县 教 育 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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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