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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有关事项作补充说明如下: 1、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6年9月14日,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2、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9月14日及之前取得。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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