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邮编):河西区友谊路30号(300046)
 电话:83609920
 联系人:孙子高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如下: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507070609143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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