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石林县广播电视台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二〇一三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石林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委直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主要从事新闻宣传、栏目制作等工作, 单位座落于石林县双龙中巷22号。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4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相貌端正,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 (5)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6)具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7)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学科、门类、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或网络报名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6月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双龙中巷22号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三楼总编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a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c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者报名时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d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f本人1—2分钟视频资料。 5.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0871)67797005、13888544189 (二)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报名和其他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和滇发改费昆石[2011]第024001号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面试当天现场收取。 3.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 考试分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 (一)专业技能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本人现场领取,不受理委托代理领取手续)。 地点:石林县鹿阜镇双龙中巷22号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三楼总编室。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0871)67797005、13888544189 2.考试方式、内容: ①现场抽取播音稿件,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②现场出镜采访;③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 3.考试时间: ①出镜播音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②现场出镜、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时间:2013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二)综合能力考试 1.人选的确定: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和进入综合能力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如特殊情况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综合能力考试。如出现等额时,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方式: 内容:①才艺表演(含现场主持和自选朗诵、舞蹈、唱歌等其中1项);②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考试时确定。 4.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0871)67797005、13888544189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专业技能考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综合能力考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石林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石林县委宣传部: (0871)67796256 石林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67796265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71)67796492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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