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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2013年6月17日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方案
内容
    根据《遵义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我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名。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为确保面试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工作质量,我单位的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和第二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我单位成立2013年公开招考事业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誉敏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张灿玉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罗 文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发祥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王青丽 市政府办人事教育科科长
    高旭东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戴 敏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一科科长
    刘凡璐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二科科长
    谢 娟 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科长
    李 瑛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高旭东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工作设1个考官组,考官7人,本单位考官不超过三分之一,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临时确定。面试具体工作在第二纪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采取入闱方式出题。
    四、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具体从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下午2:30点
    (二)面试地点:市人民政府A区7楼
    候考室:市政府一号会议室旁候会室;
    考 场:市政府二号会议室。
    面试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下午2点前)到达候考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知识范围
    法学知识尤其是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相关的法理知识;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理论、政策;仪表仪态;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决策参谋能力。
    七、面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考生应集中在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须知,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要求考生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集中保管。根据抽签顺序由联络员逐个引导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候考室与考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相互干扰。
    2、考生进入考场后,由主考官提问,考生逐一回答问题。其他考官不作提问。每一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各位评委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当场亮分,在评分单上写明考生序号和日期,并签名以示负责。
    4、评分单一经交给计分员后,考官不得再更改分数。如计分员发现各项相加与评分单上总分不符时,应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所评分考官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
    5、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由计分员计算、监督员审核,并由主考签字后当场给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计分员、监督员应将成绩汇总表填写好交主考官签字,当场密封,并作为机密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妥善保管。
    7、每个评委应按照面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平等的原则评分,不得徇私情。现场回答问题评分幅度掌握在60—90分之间。
    八、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九、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照《遵义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保守秘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3119444(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2-8981650(第二纪工委)
    0852-3119031(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
    

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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