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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来自什么官方文件?是否适用09法检招考? 如果不是,哪采用什么标准?怎么计算?在公告上都没有说啊 例1、2008年7月参加基层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2009年1年=2年 例2、2008年8月参加基层工作至今,只算2009年的1年 例3、2007年12月参加基层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2009年1年=2年(2007年那1个月不足半年,不计) 例4、2007年12月参加基层工作至2008年3月,然后中断工作,2008年10月重新参加基层工作至今,算2008年1年(1-3月算3月+10-12月算3月,合计6月)+2009年1年=2年 以上四例,其余请大家举一反三 另:基层工作经历需要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员可从有关网站下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盖章后提交。 回复:我咨询了公告上的部门,他们也不是很明确的回复,说是基本类似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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