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齐齐哈尔讷河市广播电视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满足讷河市新闻宣传工作需要,更好地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讷河市政府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讷河市广播电视中心记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记者5名,其中驻讷河市内记者1名、驻乡镇记者4名。聘用后,为财政全部供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其相应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较强的新闻敏锐性,具备良好的新闻素养、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胜任采写、编辑工作;具备一定的策划能力、创新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符合实际工作的要求; 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及相关专业; 4、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1日 2、报名地点: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放毕业证的应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及推荐信;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5)报名表一份。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2)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不予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452-3333137 四、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新闻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第三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2、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值权重为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序。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讷河市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附件:讷河市广播电视中心考试招聘记者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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