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桂林市委政法招聘专职司机公告 |
内容 | 中共桂林市委政法委拟招聘6名专职司机,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6名 二、招聘条件: 1、安全责任意识强,身体素质好,廉洁自律。 2、技术过硬,持有c照以上驾照并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龄(复员退伍军人驾龄可放宽到四年以上),熟悉桂林路况。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5、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驾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发布招聘启事→报名→初审→驾驶技能测试→政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9日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报名者填好报名表,连同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加持退伍证)及有关专业技能资格证电子版发送到桂林市委政法委邮箱(glszfw07732809010@163.com)。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予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 4、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以通知为准) 按聘用人数最多1:2的比例进行测试,报名初审通过后,公布驾驶技能测试名单,并领取驾驶技能测试通知。 5、政审、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通过政审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人才交流中心网上公布(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聘用及管理 1、纳入市委政法委非在编人员管理,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统一管理。 2、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整)。 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辞退。 4、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后,对表现较好、能够胜任工作的驾驶员,予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收入:月工资1800元,出差费另补。 2、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桂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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