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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我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经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刘明远等5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事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3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 二、拟聘人员名单: http://www.hrssgz.gov.cn/rczp/sydwzp/sydwzpjggs/sydwzp_jggs/201309/t20130929_205739.html 三、受理部门: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事科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邮编510095) 电话:83587071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