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实施方案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指导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组长:连榕 副组长:叶建鸣、洪明 成员:毕世响、余文森、许明、林菁、叶信治、陈伙平、叶一舵、严由伟、张杰、王晞、张荣伟、黄爱玲、雷虎强 秘书:阚敏 二、接收名额 我院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及近年来的招生状况,在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如下:
三、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院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接收复试安排 (一)9月15日前,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根据实际讨论并确定接收推免专业、接收名额和相关要求,制订接收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经学校审核后对外公布。 (二)9月25日前,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三)9月25日至10月22日,学院按照学校的《接免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接收名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七层教育学院709研究生办公室。 复试内容及复试办法: 1.思想政治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内容包括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 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分),(3)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1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口试)方式并录音、录像存档,时间为20分钟。 五、录取办法 1、按照推免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相关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体检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3、我院及时在研招网上向待录取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est.fjnu.edu.cn/)和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学院也将及时反馈信息,请各位考生留意。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2、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欢迎广大教工学生监督。校监察处招生复试监督电话:0591-22867115,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61,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7815。 3、本方案由教育学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4、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七层教育学院(350117)。福州火车站乘坐 323/183路公交车,福州火车南站乘坐176路至师大学生公寓站下车即到学校。请全体推免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教育学院 2015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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