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安市前锋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广安市前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各招聘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6日上午8:3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在前锋区前锋镇工业4路(即广前大道)东阳汽材厂216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2013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城南公园街1号,原广安市人事局四楼考试中心)开具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前锋区人社局筹建组分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2013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按照要求到前锋区人社局筹建工作组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广安市前锋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guang-an.gov.cn/newscenter/content.jsp?id=48899&classId=0225 201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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