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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乐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录用应届毕业生程两名考生为基层司法助理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公示情况附后。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13年7月31日至8月6日)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司法局(电话:0833-7803368、7803317)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司法助理员公示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398 乐山市司法局 201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