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沈阳市法库县招聘雇员制幼儿教师公告 |
内容 | 县政府决定,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雇员制幼儿教师30名。其中,镇内12名; 乡镇中心幼儿园18名。(附分组名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基本标准和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讲师德、爱幼儿,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适合幼儿教师的岗位需要。 三、招考流程、内容、方法和时间 招聘工作流程是: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报名办法 招考信息在法库县政府网站、法库新闻网、法库电视台、法库教育网等进行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9时—8月3日14时。 报名地点:法库县教育局人事科(024 87105513) 招聘费用: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办法 考生在报考时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 2、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正面一寸照片三张。 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考试科目: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1:2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监察局监督下参照《沈阳市聘用教师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 依据考生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按组别录取,同组内高分优先选择单位。如有的组别未录满,可以在其它组别从高分人员中进行调剂。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参照《沈阳市聘用教师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由教育局依据《沈阳市聘用教师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聘用人选。同等条件下,本县户口优先。由于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将来增加雇员招聘时可从高分段中择优录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录用管理 拟录用人员在法库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在公示期间无问题考生,试用期(三个月)满,教育局考核合格后由县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续聘用合同。 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和不胜任或不能完成所承担工作的,教育局可提出按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雇员制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人每月工资1700元(其中固定工资为700元,绩效工资为1000元),缴纳五险。 五、相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服从组织分配、调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岗期间,如上级政策发生变化,被录用人员按照现行政策和规定予以执行。 (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绩效工资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 87105513 联系人:秦铁汉 联系电话:024 87105527 联系人:徐 冰 附:沈阳市法库县招聘雇员制幼儿教师分组名单 法库县人社局 法库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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