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经费来源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 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 全额 | 01 | 管理十级 | 从事接待群众来访,分析信访情况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在海陵区所辖村(社区)工作满三年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 
| 区文化馆 | 全额 | 02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戏曲影视文学、广播影视编导类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艺术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全额 | 03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交流合作、科技项目咨询、管理和评估,科技统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英语相关专业)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婚姻登记处 | 全额 | 04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规划办公室 | 全额 | 05 | 管理十级 | 从事城建规划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路灯管理处 | 全额 | 06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照明工程技术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机电控制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畜牧兽医站 | 全额 | 07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需常年从事夜间检疫、扑杀动物等强体力劳动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畜牧养殖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服务业发展局 | 全额 | 08 | 管理十级 | 从事翻译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英语相关专业) | 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专业8级英语证书 | 
|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09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等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10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信息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大类)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基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全额 | 11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基层财政业务核算工作 | 2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经济类 | 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 | 
| 泰东实验学校 | 全额 | 12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学校财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大冯中心小学 | 全额 | 13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学校财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预防保健办公室 | 全额 | 14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卫生监督许可、执法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 | 取得相应学位,有两年工作经验,限海陵区户籍。 | 
| 苏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差额 | 15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 全额 | 16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计划生育医技服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类 | 取得相应学位,限女性 | 
| 城南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差额 | 17 | 管理十级 | 从事经济组织活动以及社区(村组)级财务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城南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差额 | 18 | 管理十级 | 从事宣传落实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海陵区工作满两年的职业化管理社区工作者,年龄40周岁以下。 | 
| 城南街道政法综治中心 | 差额 | 19 | 管理十级 | 从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政治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城北街道政法综治中心 | 差额 | 20 | 管理十级 | 从事综治、信访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优秀退役士兵,限海陵区户籍 | 
| 京泰路街道城乡工作服务中心 | 差额 | 21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城建规划类 | 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建设、建筑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 京泰路街道政法综治中心 | 差额 | 22 | 管理十级 |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在海陵区所辖村(社区)工作满三年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 
| 罡杨镇政法综治中心 | 差额 | 23 | 管理十级 | 从事综治、信访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 苏陈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差额 | 24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文化、民政等社会事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 苏陈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差额 | 25 | 管理十级 | 从事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类、财务财会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苏陈镇政法综治中心 | 差额 | 26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 | 取得相应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