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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经研究决定:刘丽英等2人为2013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教师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2年月8日6日起到8月14日止,共7天。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行政综合科:2600067 附件:具体市直中小学选调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806_908625.ht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