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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定于9月5日上午进行。     二、测评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5日上午8:00。     地点: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华路70号)院内。     三、测评项目     男: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请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务必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体能测评顺序。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及体检资格。     3.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标记后交由体能测评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结束离开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能测评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能测评及体检资格。     4.请考生穿运动鞋、运动衣参加测评。     5.考生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联系电话:0536-3186990     附件:2013年山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