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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为民服务、为民办税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关于印发〈安龙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2]66号)文件精神,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分厅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岗位为政府公益性岗位,专职从事县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分厅窗口服务工作,招聘人数5名。 二、招聘对象。大学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吃清楚,具有使用普通话服务基础;具有计算机操作基础。 (二)具体条件。1.具有安龙县城镇户籍,年龄28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2.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经济类、法学类、语言类等专业优先。3.男女不限,同等条件下女性和具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冠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有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16日;报名地点:安龙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不收报名费。 五、应聘程序、时间、地点。 (一)操作测试。时间:9月22日。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面试。时间:9月23日至24日。 测试和面试地点:安龙县国家税务局。 (三)体检。时间:9月26日。 (四)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接通知到县国税局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组织开展上岗培训。 (二)待遇。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为:公益性岗位工资950元加国税岗位补助600元,合计1550元;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每月工资为:公益性岗位工资950元加国税岗位补助1000元,合计1950元;单位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餐,住宿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龙县国家税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210341,联系人:王伍梅,手机:13984665189。 特此公告。 安龙县国家税务局 2013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