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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审查而出现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关于做好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3〕244号)要求,现将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B0102)。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书面材料(公告附件3)。 (二)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聘用资格。 (三)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 屏山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406_1.html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