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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2013年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学院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请已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早上7∶00前到桐庐县公安局大楼门口(城南街道白云源西路28号)报到,参加体检。 请你认真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准备,: 1.注意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请勿迟到。不能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前一天尽可能清淡饮食、忌烟酒,晚8时以后不再进食。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自理,在体检当日领取《体检表》时交纳。 5.体检时自备干毛巾一条。 6.体检时应服从带队人员和医院安排,主动配合体检工作。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等行为者,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桐庐县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另行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对能当场告之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等,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即时复查。 8.仔细阅读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38号)可到网上查询。 9.不明事宜请即时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64212801 桐庐县人社局 桐庐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