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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开选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窦彬等5名同志符合选调条件,拟选调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对拟选调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9-2968602,联系人:杨锋,地址:湛江开发区东海大厦601室,邮编:524076)。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公开选调法律人才拟选调人员名单》http://www.zetdz.gov.cn/tzgg/detail.asp?id=9280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