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眉山市仁寿县卫生局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临聘1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具体临聘单位及名额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仁寿县卫生系统正式在编职工和在岗临聘人员。如仁寿县卫生系统正式在编职工和在岗临聘人员要报考的,需提交与现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解聘协议方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临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临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临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4日至6日18:00,报名地点在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现场上交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费50元/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 3、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临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4、准考证领取。2012年6月8日下午6:00前在卫生局领取准考证。逾期领取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5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9日,笔试地点为县卫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11日在卫生局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为1.5:1。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有效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公示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卫生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实的,办理临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临聘资格。 六、办理临聘手续 考试合格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内容落实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仁寿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3年眉山市仁寿县卫生系统临聘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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